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208号)、《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和《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等文件精神及用人单位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职教教师和特教教师共20名,招聘的人员属财拨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即资格审查)时取得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职教教师的计算机、财会两个岗位考生须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报考职教教师汽修、机械、旅游、电子4个岗位考生须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特教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职教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高中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报考特教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未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报考的;
5.本人不愿意承诺聘用后在聘用单位至少工作满五周年的(含试用期);
6.现役军人;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名额详见《通江县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职教教师和特教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2日至1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三)报名地点: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七楼会议室(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大道269号)。
(四)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按照本公告及《岗位表》公布的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五)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实事求是地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粘贴上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在编工作人员及特岗教师报考需提供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签字同意报考并加盖鲜章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5.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六)报名费用: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参加笔试的考生需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七)资格审查: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一次性提供报名所需材料,且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将取消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职教教师和特教教师,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且缴费人数多于岗位招聘名额)即可开考;但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资格审查合格且缴费)少于岗位招聘名额的,将相应调减招聘岗位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的方式。
如果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资格审查合格且缴费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等于或低于5:1的,直接进行面试(但须达到开考比例);超过5:1的则先进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参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命题,卷面满分为100分),然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只作为考生是否进入面试入围人员的依据,考生最终是否被聘用,则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聘用。
(二)面试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按公告要求到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方式为试讲试教(说课)。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要内容。面试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七、体检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报考同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确定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若没有进行笔试或笔试成绩相同,确定始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若始学历仍相同,确定后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若后学历也相同,则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体检工作由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工作由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复检对象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及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同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办法与体检对象确定办法一致)。若递补一次后仍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招考信息”栏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选择岗位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同岗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的先后顺序,由报考者依次自主选择设岗学校。不按时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选择岗位后,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到用人单位竞聘上岗,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周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一律不得流动。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及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特别提示
(一)考生报考时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报名,条件不符者请不要报名。
(二)考生在招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考生通讯问题联系不上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核招聘职教教师和特教教师的各招聘环节的公告均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招考信息”栏(***xxgk/jbxxgk/rsxx/***)公告。因考生不主动、不及时登录规定网站查阅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选岗等相关招聘环节的,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等重要证件,招聘过程中自行负责本人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请考生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巴中疾控”(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我市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和健康监测,规划好行程安排。
2.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笔试、面试)、体检、选岗等环节,应全程佩戴口罩、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且根据我市当时疫情防控要求,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并接受体温测量。
3.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及其他黄码、红码考生按疫情防控要求未解除管控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工作。
4.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体检等日程,调整或补充情况将提前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招考信息”栏予以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本公告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0827—7221566,0827—7677213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722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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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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